
溫州溫網(wǎng)時事新聞,廣州市警方通報,“梅姨案”通緝犯“梅姨”謝某某已于2026年3月21日被警方抓獲,張維平作為“梅姨案”主犯,已于2023年4月27日被執(zhí)行死刑 ,等待梅姨的也將是死刑。
張維平在落網(wǎng)后供出“梅姨”這一關鍵中間人,推動了案件的進一步偵辦。盡管張維平已伏法,但“梅姨”長期在逃,成為案件核心懸念。直到近日,廣州警方通報,犯罪嫌疑人謝某某(女)落網(wǎng),其特征與“梅姨”高度吻合,經(jīng)核實確認其身份,并對其販賣兒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。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“梅姨”在2003年至2005年間,作為拐賣兒童鏈條中的關鍵人物,負責聯(lián)系買家、中轉(zhuǎn)接送并抽成,涉嫌拐賣至少9名兒童,社會危害極大 。根據(jù)我國《刑法》規(guī)定,拐賣兒童三人以上或情節(jié)特別嚴重的,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。律師分析指出,鑒于“梅姨”在多起案件中的核心作用,其量刑上限可達死刑,且因案件早已立案,不受追訴時效限制 。
值得欣慰的是,自2019年起,通過DNA比對等技術手段,該案涉及的9名被拐兒童已全部被找回,多個家庭實現(xiàn)認親團圓 。然而,部分孩子選擇留在養(yǎng)父母身邊,親生家庭雖重逢卻難真正“團圓”,令人心酸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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